2)第四百二十六章 南巡(三)_万历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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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担任。县中税官,无议员签押不得派票。杂派之弊,用此法一概埽除了。”

  “变法大诏只说府县可用乡贤组成议政会,以裨益乡治——天津的乡贤如何选出?”

  议政会之诏令,乃变法大诏“申民权”一章,只有短短一句话,此后朝廷也没出具体的管理办法。朱翊钧作为地主阶级的总头领,既要思索洪业传至万世之法,又要控制民权的伸张和变异,因此只是埋了个由头在那里。

  从万历五年八月大诏颁发,到如今万历十六年,十年间各府县组成的议政会五花八门。有的如同天津这般,控制了县官杂派权;有的则只算是个名誉称号;有的由地方文坛纠集功名士子组成;有的则当做荣誉给纳税大户或修桥补路的慈善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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