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走着,转眼,无垢山庄已经进入了萧瑟凋零的秋天。
从济南回来已经很长一段时间了,关于哥舒冰身上的余毒,白苏还在调配和试验中,也因此,在无垢山庄里为哥舒冰特别辟了一块宅院出来,方便白苏看病,也方便她静养。
这一天,萧十一郎一阵风似的闯进无垢山庄,直奔连城璧的书房。
山庄里的仆人,已经习惯用“我不知道这个人是大盗”﹑“我不认识这个人”的心态来围观萧十一郎的到来。
不管这人江湖名声有多坏,只要庄主默许,他们就当没看见。
“连城璧!”萧十一郎的声音里明显压抑着怒火,说话的语气也难得失态到这种地步,“你管管你家那个女人!”
连城璧此时正在书房练字,看到萧十一郎门都不敲直接闯进来,连城璧并无太多惊讶,只上下打量了他几眼,悠悠道:“萧兄今日英俊非凡。”
萧十一郎本是个很不讲究衣着的人,一套麻布蓝衣可以穿好几年不换,可以几个月洗一次澡,靴子破了洞也不记得要补,有时甚至连袜子都不穿。
这样一个邋遢不修边幅的家伙,现在却干净得像一个剥了壳的鸡蛋。
他的大胡子已经剃了个干干净净,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在脑后束着,连指甲都修剪得很整齐。他身上穿着一身纯黑色的衣服,质料高贵的,剪裁精致合身,柔软贴身的衣服,使得他整个人看来就像是一杆刚炼成的枪——光亮、修长、笔挺。
他的腰上,系着条蟒皮腰带,上面斜插着一柄形式奇特的短刀,仿佛是黄金打造的刀鞘上,镶着三粒人间少见的黑珍珠。
如果白苏在这里,一定会忍不住吹个口哨赞扬一下这身打扮。
简单,却意外地适合萧十一郎,衬得他整个人都高贵无比。
不过,这个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家伙此刻仿佛并不太高兴,他上前猛地拍了一下连城璧的桌子,道:“不错?!你知道为了能出门我花了多少时间吗?”
“两个时辰!整整两个时辰!”
“就算是女人出门,穿衣打扮也用不了这么长时间吧!”
萧十一郎本来就不是一个讲究礼仪的人,就是穿得这么昂贵也是一样,他一屁股坐在书房的凳子上,两条交叉的腿翘到茶桌上,端了一杯茶一口灌下去,消消火气。
“这间接说明你原来有多不爱干净,”连城璧将写好字的纸放在桌上拿镇纸压上,然后离了桌,挥手招呼仆人进来给萧十一郎上一壶热茶,笑道,“今天这身好像比上次的更适合你。”
萧十一郎重重哼了一声,几乎是斜了连城璧一眼:“你想笑就笑好了,反正都是拜你那个女人所赐。”
“你说阿苏?”连城璧也陪萧十一郎坐下来,顺口道,“现在都是沈姑娘在替你置换行头罢,干阿苏何事?”
萧十一郎看着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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