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十节 爆发_我家的大明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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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捅过去,一刀便捅了进去,又猛然抽出,一瞬间,血如喷涌。

  那名青年警官胸口一凉,手上一松,那歹徒顿时得以挣脱。

  说时慢那时快,从第一个警察中刀倒下到第二个警察也中刀,一切不过发生在短短的一两秒钟内。这时候,其他的警察才反应过这个事实:有人竟敢杀警察?!

  “混蛋!住手了!”

  “混账,再敢动的,打死你去!”

  所有的警察都在向那汉子扑过去,但他们旋即停下了脚步——面对着五六个警察的包围,那歹徒并没有害怕或者转身逃跑,正相反,他以一种更疯狂的姿态朝警察们猛扑而来!

  他当头一刀,砍倒了一名冲在最前面的警察,砍得他头破血流地倒了下来,又一刀砍在另一名警察的肩膀上,后者也是惨叫一声,捂住伤口倒下了。

  在场几名警察虽然是刑警,但刑警也不是传说中那种武艺高强的高手,他们其实也就是比平常人身体素质好点的常人而已。很多时候,罪犯往往不敢抵抗就束手就擒了,要用到暴力抓捕的时候其实并不多,即使真需要暴力抓捕时候,他们也不是靠一对一的打斗,而是靠着一拥而上地把罪犯掀翻在地再按住制服,或者用枪抵住罪犯把他制服。

  但象今天这样,事起仓促,警察赤手空拳地遭遇了一个手持两把菜刀的疯子,大家都是慌了手脚,转眼间已有四名警察受伤失去了战斗力——这其中固然有警察们大意松弛的原因,但也有一个原因是这持刀歹徒特别凶悍,捅人也好,砍人也好,他下手特别狠,一点停滞犹豫都没有。相反之下,警察们心里多少都还存了个活抓的心思,束手缚脚的,结果吃了大亏。

  砍伤了四名警察,那凶犯毫不停顿地向前继续直冲,径直朝郑秋怡冲来。郑秋怡脸色变得煞白:倘若是正常的应对,自己应该是立即掉头就逃,不要给这疯子砍到。但问题是,在自己前面,已经倒下了四名战友了,战友们纷纷倒下,自己作为带队领导若是逃跑和退缩,那像什么话?

  而且,现场还有这么多群众眼睁睁地看着,看着警察被歹徒追得到处跑,那警队的声誉不给丢得精光?

  一瞬间,郑秋怡已下了决心:哪怕挨上一刀也好,决计不能退缩!她急忙蹲下身,去摸自己的裤腿——她平时习惯把枪插在小腿上,用警裤遮着,这样显得不累赘。但在这要命的危急关头,她真的后悔了:要是平时不怕麻烦,把枪别在腰间多好!那样拔枪起来就快多了!

  眼看着那疯子越扑越近,郑秋怡一边颤着手去解枪套——糟糕,来不及了!看着那闪亮的刀刃带着凌厉的气势劈头劈脑地朝自己劈来,她都能听到那尖锐的破风声了,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睛:完了!来不及了!这下死了,起码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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