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三百二十三节 周全_我家的大明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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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哪有哪有,我哪敢欺负许处长了,我对许处长可没有半点不敬啊,就是许处长不知怎么回事,好像对我有什么误会,莫名其妙地说要回京城去了,我劝他好久,确实没办法了,才不得不给你打电话来,就是想你帮我劝一下许处长啊。他说,如果有什么误会的话,他愿意好好沟通的,甚至赔礼道歉也是可以的。

  反正,岩子,这件事,你也不用顾忌我,你觉得如果如果不爽,我们直接不甩他就是了。也不用给他什么面子了。”

  文修之说的是“不用给他面子”,但许岩却是明白,文修之这样说,无非是京城爷们的委婉求情方式罢了——否则的话,以文修之的太子党脾气,如果不是他看重招书记的话,他哪需要说这么长长的一通来跟许岩解释啊?若是换其他人少点分量的,大概文修之压根就不会跟许岩提起这档事来。

  既然文修之有这样的态度,许岩也不好让他太过为难了。他笑笑:“文哥,老实说吧,招书记他倒没有欺负我,不过他做事的一些套路,太不地道了,让我觉得不怎么舒服。所以,我确实是不怎么想给他帮忙的。”

  文修之有些诧异:“嗯?老招是地方上的人,咱们是部队上的,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他怎么能得罪了你呢?岩子,你跟我说说这事。”

  许岩简单地把招书记出尔反尔的事给讲了下,然后,他说:“我觉得,招书记这人,做事太不讲道义了。他想调整公安局的人事,安排自己人上位,这种事,大家都理解,当领导都要安插自己人的,这也没什么。但他不好这么忽悠人啊!

  既然先前就说了,期限内破不了案子就要换人下台,现在人家在期限之内破了案,他又找个理由说因为破案速度太快了,所以说明先前公安局太无能,所以还是要调整人事,撤岗换人——这种做法未免也太卑鄙了。

  我一个朋友,在锦城市局当刑警队长,为了破这案子,他已经连续一个多月没能回家了,现在好不容易破了案子,招书记又用这个理由要免他职位,这理由居然还是找到我身上来的,用我来当理由打压我朋友!这种事,实在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既然招书记觉得过了河就可以拆桥,那我倒想看看,桥没过完就拆桥的人,他是个什么收场!”

  许岩语气平静,一番话娓娓说来,文修之也是蹙眉——论起道理来,肯定是许岩有理由了,招森出尔反尔,过河拆桥,这种事走遍天下都不会有人说他有理。

  但文修之也知道,在自己这阶层里面,存在的却是另一种逻辑——只有在地位相等或者接近的双方之间,那才存在讲道理的可能。但像招森这样的权贵子弟,又是一个大市的市委常委和政法委书记,对上几个基层的小警官,地位差得天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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