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楼摊开两手,正所谓巧媳妇难为无米之炊。
“那……下米做饭,你觉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等生米做成熟饭,我估计可以直接吃晚饭了。”
这个时代是用那种三脚铜鼎吊在灶上慢火煮出来的饭,如果生米煮成熟饭,真的是要一两个时辰的。
莫笑望着面前被她刨掉了四分之一的面,心里极为艰难地做了个决定。
“好吧,别让你觉得你家小姐是个吃独食的人,就分你一点,你,去拿一个小碗来。”
重楼没有说话,只朝她面前的碗里看着。
“别想全部拿去啊,能分你一小碗就不错了,再迟疑我可就反悔了。”
莫笑双手成圈将碗圈进自己的臂弯里,誓死保卫自己的食物。
重楼似乎又考虑了半秒钟,最终还是屈服在了莫笑的淫威之下,走过去碗柜拿了一个小碗过来。
“呐,我是小姐,怎么都算是主人家,我七你三。”
莫笑将大碗里的三成分拨在了小碗里面。
“可是你之前不是还说医馆里不分大小,人人平等么?”
“啊,我说过这话?我怎么不记得了,你听错了吧,我一定说的是除了小姐之外,医馆里不分大小,人人平等,对不对?”
面对美食,莫笑无耻地把自己的人人平等的宣言吃进肚子里了。
某男再次失笑无语,这女人,赖皮起来还真是比她的医术还要厉害。
将一碗面吃得底朝天,莫笑终于满足了。
在那个世界时,曾有一个流行的命题作文,如果换一个地方长期生活,你会选择一个怎样的地方。
别人都会从居住环境,人文气息,工作待遇上去考虑,只是莫笑说的是,她想要换的地方一定要是一个有美食的地方。
作为吃货一枚,莫笑觉得她现在这个居住的地方也还不错,至少吃的东西好呀,李妈妈做的饭好吃,重楼做的更好吃。
她突然想起之前答应了不阻止赵秀丽来医馆挖墙角的事来。
“呃,那个,我问一下哈,赵小姐有没有说叫你去她家做事?”
“没有。”
“哦,还没有啊。”莫笑心里偷偷喘了口大气,还好,还来得及暗中做些挽留工作,“那个,其实呢,我觉得你的工作能力不错的,那个之前说的试用期就提前结束了。从此以后,你就算是我医馆的伙计了。”
“嗯,然后呢?”重楼挑眉。不抢的馒头不香,这女人原来是因为别人来抢了才现他的好了是吧,他觉得她应该还有然后的。
然后,莫笑清了清喉咙,“呃,那个嘛,本来打算月底向大家宣布的最新的医馆财务计划就先提前跟你讲一下吧。你也知道,我莫家医馆一向对自己的伙计是特别好的,你看小胖子他们就知道啦,一个个长得多壮实呀,是吧。当然,光长肉也不能说明什么,一个东家好不好,最重要还是得看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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