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三节 历史烟雾的久远弥散_大秦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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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诞割裂,是“暴秦”说弥漫为历史烟雾的根基所在。

  汉书食货志与汉书刑法志,是东汉官方对历代文明框架制的总体看法。在这两篇概括叙述并评判历代体制的文献献对华夏文明进程的总体评判是:以井田制为轴心的夏商周三代“王制”文明,是最高的理想社会状态;自春秋战国至秦帝国,则是最为不堪的沦落时代;西汉之世,始入承平昌盛。基于此等价值标准,这两篇文献的定式是:开首皆以大段篇幅描绘三代“王制”的田园诗画面,紧接着语气一转,便开始严厉指控春秋战国秦的种种不堪与暴虐,之后再叙述西汉的承平国策。

  唯其具有代表意义,我将其对春秋战国秦的指控摘引如下:

  汉书食货志云:

  周室既衰,暴君污吏慢其经界,徭役横作,政令不信,上下相诈,公田不治春秋讥焉于是上贪民怨,灾害生而祸乱作。陵夷至于战国,贵诈力而贱仁谊,先富有而后礼让及秦孝公用商君,坏井田,开阡陌,急耕战之赏,虽非古道,犹以务本之故,倾邻国而雄诸侯。然王制遂灭,僭差亡度。庶人之富者累巨万,而贫者食糟糠;有国强者兼州域,而弱者丧社稷。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狄,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男子力耕不足粮饷,女子纺绩不足衣服。竭天下之资财以奉其政,犹未足以澹其欲也。海内愁怨,遂用溃畔。

  汉书刑法志云: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三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奸邪并生,赭衣塞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东汉官方认定“暴秦说”之外,学人官员的个人评判,也循此基准多有呈现。但是,这一时代的文明史视野已经大为弱化,官员学者个人即或有局部肯定秦政的论说,也是星星点点不成气候。诸如东汉之桓谭、王充,皆有局部肯定秦政之文章,然已成为极其微弱的声音了。

  东汉之后,华夏再度陷入了分裂割据状态。三国时代的剧烈竟争,颇有小战国气象。基于竞争本身的需要,这一时代对历史的重新认知,有了新的可能。由于三国志乃晋人陈寿撰写,且没有总括叙述某领域历史演进的诸志专类,是故,无法评判三国及西晋的官方历史意识。然则,从这一时期各方实际奉行的政策体制,以及著名君主与政治家的历史评判言论,仍然可见其对秦文明的总体评判。这种评判,较之东汉松动了许多。曹操被三国志评曰:“太祖运筹演谋,鞭挞宇内,揽申、商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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