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11章女尊之我成了贤妻良母19_快穿:三千世界大佬皆是裙下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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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行人。

  娆枳累得瘦了一圈儿,脚磨得生疼,终于,她受不住了,阴沉着脸进了车厢,从任恣怀里逮出一只鸟。

  她揉了把任恣的脑袋,扯出一抹笑,“乖,借娘亲用用,一会儿还你。”

  小任恣瑟缩了一下,大眼睛望着她不吭声。

  他怕凉亲。

  青鸟居然还胖了一圈儿,被小崽子们照顾得很好,也没少吃。“你倒是过得不错。”娆枳凉凉的笑,阴风阵阵。

  “嘿嘿,枳枳,哪有的事儿,累在你身,疼在我心~”

  “少废话,去,方圆十里内只要有人有马车,想法子把人引过来!”

  青鸟唉声叹气,扇动翅膀飞走了,果然,殿下泡男人关键时候还得靠它,没那个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儿嘛,也不瞧瞧自己瘦弱成啥样儿了还非要好面儿。

  娆枳确实累得够呛,但大女人就得有担当,怎么能让任少辞和俩小孩儿走着上路呢,反正她是做不到,果然,做个贤妻良母真难!

  马车停了下来,众人原地休息,透过车窗,车里的三兄弟瞧着他们的妻主没形象的坐在草地上,原本好看浓丽的脸颊多了些疲惫和风尘之色,却该死的迷人。

  他们都没想到,魏娆枳能坚持这么久。

  “大哥,妻主是不是比以前好太多了,我好喜欢这样的妻主!”

  任玖笑得春心荡漾,身上穿着那件粉衫,连日的赶路没在少年脸上留下一分风尘之色。

  妻主生得好,他生得也好,日后若有了女儿,岂不是得美得惨绝人寰?

  任长修太了解他了,闻言只是淡淡瞥了窗外的女人一眼,他不相信,若魏娆枳没有高中,任玖还能说出这句话。

  小郎求的是荣华富贵,是锦绣前程,而不是一个普通女人的宠爱。不然,他不会答应自己,一同嫁与魏娆枳为夫。

  “你觉得好就行。”

  大哥真没意思,任玖看向任少辞,“二哥,你觉得呢,喜欢妻主不?”

  喜欢她……吗?任少辞不知道,他只是大哥和三弟的附属品,喜不喜欢并不重要,任少辞有自知自明,没有女人会喜欢一个又瘸又丑的男人。而且,直到现在,他仍不信魏娆枳变好了。

  “希望她不会像姚金儿那样,不,若妻主真高中了,她只会比姚金儿更加招蜂引蝶。”

  世家贵公子都不瞎,这女人有一副好皮囊,思慕她的只会更多。

  任玖也想到了,再笑不出来,不会真的有别的男人跟他抢吧?若再冒出个皇子来可怎么办?

  “肯定不会,唐姐姐不比妻主看起来更可靠,人品也更好,有唐姐姐在,没人会看上妻主的!”

  对,就是这样,任玖越想越觉得有道理。

  任长修并不在乎有多少人看上魏娆枳,他只知道,若魏娆枳高中,主夫之位怎么也不会轮到自己,甚至,他可能会成为她名声上的污点,让女人在同僚面前再抬不起头来。

  娶了姚金儿不要的男人,魏娆枳面对她时,永远会矮上一头。

  男人目光落在怀中的小人儿脸上,眼底晦涩难明,他这个小儿子,跟姚金儿长得十分相似。

  透过任恣的小脸,任长修看到了跟他同床共枕三四年的姚金儿,情绪难稳。

  以前觉得还能忍受,毕竟他需要姚金儿,如今想到之前种种,只觉得反胃。

  “爹爹……”

  任恣敏感的挣开任长修的怀抱,钻进了任少辞怀中,小脸露出一双眼睛偷看他,被发现后惊惶埋进二爹爹手臂里。

  爹爹,好可怕。

  任长修回神,歉意的揉了揉小娃娃的脑袋,跟他道歉。

  “是爹爹错了,不该这么对你。”

  姚金儿是姚金儿,任恣是他的孩子,虎毒不食子,他的心也是肉做的。

  小任恣抬起脑袋,望着他爹爹看了一会儿,才又钻进任长修的怀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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