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263章 大明联合驿站(下)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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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后后花费的约两千万两银子,若不靠开源节流,难道指望天上掉下来?

  但前人有前人该做的事,今人也有今人必须承担的责任。递运所在当年是不撤不行,而在如今,却也需要思考该如何继续。

  乍一看,递运所的问题想要解决,也可以按照此前急递铺的思路来,即开放民用服务,以之赚取资金维持国家公共职责。好比急递铺既然可以为民间送信,那么递运所当然也可以为民间送货,看起来完全是一回事啊,能有多难?

  然而递运所的情况还真有不同,原因出在递运所的人员来历,以及其在地方上的所属管辖部门完全有别于水马驿和急递铺。

  刚才说过,递运所有个职务叫做“百夫长”。百夫长,这个词一听就是军方体系的。

  没错,递运所的主要人员的确来自于军方,确切的说,是主要来自于地方卫所,但它的管理权又不太统一。

  何谓“管理权不统一”?作为驿传系统的一部分,递运所在朝廷层面也一样归属兵部车驾司管理,但它在具体运行中,则由所在地的府、州、县、卫管辖。

  如成化年间,山西共有21个递运所,其中12个归属所在县管辖,6个归属所在散州管辖,2个归属所在直隶州管辖,1个由府管辖。

  而在实土卫所地区,递运所则归属所在地的卫所管辖,初刊于弘治元年1488年的辽东志里记载的辽东地区33个递运所,就全都由卫所“带管”。

  本来就挺复杂了,却还有更扯皮的。比如这种归属还时有调整,如永乐四年1406年,原属于高邮州的界首递运所、属于江都县的邵伯递运所,就忽然被划归扬州府管辖去了。

  卫所管辖的递运所也有同样的情况,如永乐五年1407年普定卫的尾洒递运所改由安南卫管辖。

  与管辖权相伴,递运所大使也得跟着本所一起,归入所在地的府、卫官员序列。除了少量发配的罪囚之外,递运夫、防夫都主要从民户或军户中佥派,归入州县的驿传徭役之中。

  递运起夫的总原则是随田粮佥派,陆递运所的递运夫由十五石以下粮户内点充,共同造车,每人提供牛一头,若不及十五石,则由若干户凑粮共当;

  水递运所递运夫由五石以下粮户内点差,与驾船人数相同,每十三、十二、十一、十名递运夫共同置办六百料、五百料、四百料、三百料船只,若船只损坏,则由有司“委官计料修补”。

  车、船显然建造花费都很不菲,朝廷也有意缓解百姓的负担,因此“法司录有罪之人买船递运以自赎”、“以附近之民及犯徒流罪者备之车牛”的情况时有出现。

  即便如此,车、船、牛的建造或供应,仍然成为应役百姓的沉重负担。而朝廷和地方衙门为了保证递运所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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