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262章 新的阴谋(上)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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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遣官吏收粮,而把征缴重任交给村德高望重的村民,是为粮长。此诏中谕令:“……其中田土多者为粮长,督其乡之赋税。”

  粮长制度首先在浙江实施,后来推行全国,成为了大明的一项重要制度。问题来了,老朱为什么要搞粮长制呢?

  其实老朱自己在诏书中说得还挺明白的,搞出粮长制的基本原因出自“兼以贪官污吏害民肥己四载于兹,朕深悯焉”。

  元代官场腐败严重,贪官污吏欺压百姓。本来朝廷各种杂税就压得百姓喘不过气,官吏们又借着征粮中饱私囊,贫苦农民出身的朱元璋天然地对官吏带有仇恨,所以他出于爱护百姓的目的,就让民间自己收税。

  按照老朱的想法,大家乡里乡亲的都是自己人,自己人向自己人收税,肯定不会太为难。此所谓“以良民治良民,必无侵渔之患”。同时搞粮长还有个好处,就是减少了公务员的配额,可以给国家节省开支。

  因此,老朱在他的大诰中说:“粮长之设,便于有司,便于细民。所以便于有司,且如一县该粮十万,止设粮长十人,正副不过二十人。依期办足,勤劳在乎粮长,有司不过议差部粮官一员赴某处交纳。”

  你瞧瞧,多好的政策!原来要养十个人、二十个人才能办好的差事,现在交给民间自己办了,只要派个人过去交接一下拿回来就完事。真是省人又省力,还不会出现什么欺男霸女的丑事,多么伟大光明正确。从大诰、诏书的字里行间,但凡识字的人都能看得出老朱对他的粮长制有多么满意。

  于是乎,粮长制开始推而广之。大概是因为要产粮大户多承担社会责任的缘由,“田土多者”为粮长,粮长职位当然就落到了地主乡绅的手上。

  毫无疑问,在封建专制社会,权利必然带来好处,而当权利给了有资源的人,自然就更是大大的好处。地主乡绅本来就是掌握相当社会资源的人,再坐上了粮长的位置,有了征粮的权利,诚可谓是如虎添翼,能得到大大的好处。

  这好处首先就是可以借着做粮长中饱私囊。粮长的主要职责,是粮税的催征、经收、解运。按照规定,粮长先要领到官府的勘合,之后按照要求给里长下达征粮指标,然后里长再把任务布置给甲长,甲长再挨户征粮。

  甲长收到的粮食之后,汇总给里长,里长汇总给粮长,粮长清点汇总完成之后,还要负责押运至指定地点,这样才算是完差。

  很显然,在这样多层次的办事过程中,大可以发挥聪明才智,通过各种方法巧立名目,营私舞弊,获取暴利。

  比如就在洪武年间,就有个粮长叫邾阿乃的,他巧立名目搞出了一大堆名堂,诸如收舡脚米、车脚钱、脱夫钱、造册钱、粮局知房钱、看米样中米等等。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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