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62章 新的阴谋(上)_大明元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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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不是京华崛起得快的话,朝廷连运送420万石南方粮食去北方都很难做到。因为那时候黄河连年有险情,几乎每年都要淹至少几个县,然后自然是断绝航道,漕船无法通过。

  在那段时间里,高务实推动了高拱进行海运,京华本身也承担了其中一部分。但说实话,京华当时承运原先的那些漕粮几乎没挣什么钱,朝廷征集的南方海船也同样没在运粮上面挣钱。

  大家挣钱的部分几乎都是夹带私货和返程载货。夹带私活是指从南方运粮去北方的时候,船上不止装粮食,顺便还带上一些南方特产,无论是什么湖丝苏绣,还是纸张砚台都行,反正就是不能只运粮。

  至于京华方面,除了同样在这件事上挣钱之外,还因为海运的关系发展了当时刚刚兴建的天津港。并且由于京华还控制着开平“工业区”和土默特的碱湖与牛羊马匹,因此更是赚得盆满钵满。

  如果把大明南方和北方强行看做两个独立经济体的话,北方地区降低贸易逆差可真是大半都靠京华这一家巨无霸大集团的优异发挥了。

  不过,后来一条鞭法推进加速,南方的东部、中部各省逐渐开始全面征收金花银,运粮这个差事就算是交卸了。但粮食不运对京华也好,南方的船东、船家也罢,都不是问题,因为不运粮反而更能空出吨位来载货,加速商品流通,大家赚得更多了。

  而此时就存在一个问题:金花银由谁来运?

  毫无疑问,这笔生意连江南财阀们都不愿意跟京华争,毕竟要去天津港交货,那可是京华的第一个私港,驻泊费用全看京华的心情。这样一来,运送南方金花银的买卖就成了京华的一项垄断性生意,南方各地衙门也不得不每年拿出一笔钱来支付运费。

  且慢,为何是南方各地衙门拿钱给京华?这笔钱不是应该算作“中央税”吗?不是应该由作为中枢财政的户部出钱吗?

  还真不是,这笔钱在大明朝从头到尾都是归地方来出的,具体来说大致可以分为五个步骤。

  第一步,大明户部统计各省纳税额。朝廷每年要根据上一年度的税收数额,对本年度的纳税数额进行统计。并将每个省份本年度应该缴纳的金花银下发给地方,后期各地方衙门根据户部下发的要求征收金花银。这是金花银征收过程中,所有步骤的起始环节。

  第二步,地方衙门发出“由单”。地方衙门根据户部给予的纳税数额,将本省总的纳税数额进行分割,分配给不同的地方衙门。

  各级衙门一层层下发,最后由县衙向具体的纳税人发出“由单”,也就是类似于应缴税务清单之类的东西。这一步是非常关键的,通过这一步实现了将纳税数额进行分配的任务。

  第三步,纳税人包封银两。比如某位粮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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